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17.08.2017  10:51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一季度和二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结果显示,北京富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宏福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北京清新腾飞物资有限公司3家企业原材料抽检结果连续两个季度不合格,且其中存在对混凝土质量影响较大的技术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对该3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追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该3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应当处罚的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九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记分处理。现对该3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原材料质量管理,重点强化砂、外加剂和粉煤灰的质量管理,严格选择原材料供应企业,切实履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程序,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坚决退场,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切实保障预拌混凝土质量。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