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机制

28.03.2018  18:53

  1.成立跨区域环境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分设环境执法协作办公室,负责环境联合执法联络,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跨行政区域环境违法纠纷处理、排查重点污染企业等9项重点工作,运用“边界污染统一抓,处理问题再分家”模式,解决环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3.建立联合执法互动机制、环境应急预警启动机制、交界和跨界区域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联络和会商机制以及联合宣传机制,深入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