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中心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7.03.2018  20:42

  3月21日下午,督查中心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中心领导总结了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务。随后,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分层次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最后,5名协调员现场签署了安全生产千分制评价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坚决把好千分制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关口。

  中心领导表示,2018年要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来抓,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谈话等制度;三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注重掌握各部门的政治生态和人员思想状况,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作风建设工作常态,把单位办公用房、 “三公”经费报销等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五是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章党纪党规作为集体学习的必修课,用反面典型案例,筑牢思想防线;六是继续深化主体责任。科学构建党支部、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责任体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协调员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七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指标要求,抓好中心党风廉政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责任追究通报制度,通过严格问责,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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