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通报涉劳动关系典型案例

15.05.2019  04:20
  4月29日,恰逢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平谷法院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新闻通报会。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要求,提出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统筹处理好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的关系,法院判调劳动争议案件,应做到既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用人单位合法利益,促进企业可持续生存发展,实现劳资平等保护。

  平谷法院作为国家基层司法机关,为维护区域和谐稳定、促进区域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进行不断探索创新。值此“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平谷法院立足于区域定位,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研,发现了企业用工、劳动者任职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特点及问题。表现在: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仍是民事纠纷的高发区,结案方式以判决为主,调撤率较低;诉讼主体中,劳动者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占65%以上;诉讼请求以利益争议为主,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给付劳动报酬、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诉求支持率较高;案件处理难度大等。如何妥善应对这些共性特点及突出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法院案件顺利审结,还关系到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区域和谐稳定发展。平谷法院总结分析其中原因,并给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中肯建议,一是完善相关立法,着力健全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机制;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四是建立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着力形成化解劳动争议的合力,以期充分平衡双方利益,既做到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发展提供良性的经营环境。

  基层法院司法更贴近现实和群众,更具着力点,需站在区域发展的高度,着眼于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良性循环体系,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区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