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实施环境监察“双随机”制度

17.11.2017  09:27

  平谷区实施环境监察“双随机”制度。1.动态更新污染源日常监管信息库及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权责清单,促进环境监察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目前已纳入监管企业1318家。2.按照“双随机”方式,重点抽查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环评等情况,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环保、公安部门联动,实行“行刑衔接”,加大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目前已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10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830余人次,检查企业411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3家,处罚金额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