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

18.10.2018  18:0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建筑业“放管服”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应用电子签章、二维码等技术工具,于10月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资质证书”)。

  电子资质证书是以电子文件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具备纸质资质证书功能。其范围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的建筑业企业(含委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电子资质证书分批准件和使用件。批准件用于企业宣传、展示等非经营性活动,使用件用于承接工程或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批准件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和批准日期。使用件除包含上述信息外,还包含证书用途和使用期限。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原制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企业申请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应当准确、规范填写使用件用途,填写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使用件无效。

  电子资质证书具有两种验证方式。一是官方网站验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  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上的“查询中心”栏目查询;二是二维码验证,扫描电子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通过反馈信息查看资质状态和资质详细信息。

  企业资质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下载打印电子资质证书。企业全部资质被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电子资质证书将不能下载。建设工程企业或其他企业、个人等,伪造篡改电子资质证书的,电子资质证书一律无效;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后,企业自行在网上填报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随时随地进行打印。这就意味着从原来的“一正一副”两本证书变为不限数量,大大方便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走出去”。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办事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