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完成燕山石化公司排污许可证核发

03.11.2017  17:09

  10月27日,我市环保部门向燕山石化公司3家法人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北京燕山石化橡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颁发了附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标志着燕山石化顺利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即日起将全面进入持证排污、依证监管新阶段。

  全面盘点 理清家底

  从石化行业技术规范发布到燕山石化公司正式拿到排污许可证正副本,经历了企业部署培训、动员清查、集中填报、专家组赴企业现场指导,以及国家、市、区环保部门的三级审核,历时两个多月。整个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的过程,也是对企业环境管理全面梳理、系统诊断的过程。最终企业拿到手的排污许可证副本足有厚厚的1600余页,详细记录了燕山石化公司3家法人单位的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能、产污环节、治理设施、排污口设置、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信息,共包括219种原辅材料,75套装置,392个储罐和91万个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首次全面系统理清了企业的“环保家底”,为深化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方位对标 明确要求

  燕山石化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过程也是一次全方位对标,细化明确环保具体管理要求的过程。根据分装置设施逐一识别的产排污节点、污染防治设施、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等,环保部门逐一梳理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环保标准、总量控制及应急管理等要求,查阅历年来环评文件、设计文件等,对184个有组织排放口逐一审核确定具体控制要求,将众多环保管理要求有效集成到排污许可证中,便于企业守法、环保部门监管执法。

  全过程管控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从原辅材料、工艺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到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排污许可证内容涉及企业环保管理全过程管控,内容全面、要求具体、责任明晰,对于燕山石化公司来说,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的“环保身份证”,是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在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同时,也意味着燕山石化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障数据合法有效,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定期、如实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如实向社会公开申领排污许可证和相关承诺信息,以及企业污染排放数据、执行报告等,并对公开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切实推动燕山石化公司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全面从严 逐年削减污染物排放许可量

  燕山石化公司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有机融合衔接了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在污染物排放上实现了浓度和总量的双重管控。在浓度控制中,本次排污许可证核发综合考虑国标、地标,对污染物许可排放限值从严选取。在排污许可量的核定中,综合考虑市区环保部门对燕山石化公司的总量控制要求,结合企业未来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节水回用等方面的减排潜力,制定了有效期三年内逐年削减的排污许可量指标,将分年度具体许可量明确载入排污许可证中,通过排污许可证这一法律手段固化了对企业的总量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