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业务解读“六体系”之文书体系

19.09.2014  21:05

  规范化的文书是安全督查工作有效合规运行的关键。为进一步规范督查中心督查文书的使用,强化督查文书管理,确保督查隐患和问题及时、准确的得到记录和反馈,依据中心督查工作实际,督查中心编制了《安全督查记录单》、《安全督查回查单》、《安全督查情况移送单》、《安全督查督查办单》、《安全督查分析报告》等一系列督查文书,并出台了《督查文书管理办法》,对督查文书种类、使用流程、填写要求、保管归档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有记录、有报送、有整改、有回查的督查文书体系,科学规范了督查文书的使用,保证了督查效能的发挥,并为下一步督查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奠定了基础。

  一是有效,突出文书使用的规范性。《督查文书管理办法》共计十五条,对《安全督查记录单》与《安全督查回查单》分别作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督查文书需使用督查专用章方可有效,督查“三回合”中将依次使用《安全督查记录单》与《安全督查回查单》以督促被督查单位及时整改督查隐患与问题,并定期对阶段内所查的隐患问题汇总整理,统一移送至两局一队及市属国有企业,要求其督促整改、限期反馈。督查中心立足督查问题数据,深入分析撰写季度、行业、专项分析报告,各类督查文书使用有别,实用有效。

  二是科学,突出文书体系的实用性。在“事事有动态、周周有周报、月月有月报、适时有专刊、专项有报告”的督查文书体系中,督查中心始终以工作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不断优化、丰富文书内容,并对督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文书类工作进行了要求和规定,充分体现文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通过文书体系,能及时准确地将现场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客观记录,定期移送,确保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消除隐患,有助于搭建督查反馈体系,畅通督查反馈渠道。

  三是合规,突出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督查现场文书的填写内容应包括记录检查内容、检查部位、检查情况、回查情况等,文号编写应符合中心要求,并应由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文书中记录的隐患与问题应提供相应的影像或书面证据,以证明隐患与问题的真实性。各种督查文书由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领用文书应登记,作废的应及时交回;每月要对领用的文书和收回的文书进行核对,确保盖章的文书受控。督查综合部负责督查文书电子档的收集、统计;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文书档案,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档,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均应按要求保存10年。

  四是衔接,做好与督查信息系统的对接。下一阶段,督查中心将在督查文书的基础上,结合督查工作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开发督查信息系统。督查信息系统将以地图为依托,分阶段逐级开发,包括全市交通行业企业基础数据资料、督查文书登记、督查取证资料上传、督查情况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数据分析性,通过督查文书体系与督查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更好地发挥督查效能,为首都交通安全运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