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

28.03.2018  13:04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公共图书馆法》(单行本)2.9万册,宣传海报1.46万张,下发至全市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机构,张贴在公共文化设施醒目位置,让更多群众了解知晓公共图书馆法。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举办全市基层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对全市各区文化委主管副主任、文化科长、区图书馆馆长,全市各街道、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图书馆负责人,首都图书馆有关负责人,市文化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等共计400余人进行培训,形成培训全覆盖。
  三是紧密结合重点工作落实。将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以及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任务等重点工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