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重点解读

15.07.2019  15:54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及其附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印发了《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5号,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细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对《细则》的主要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重点解读。

问: 符合什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答: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我校本科生、预科生均可以申请,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处于学校违纪处分期、保留学籍期(休学、服兵役、出国交换等)等情况除外。

问: 参加了困难认定就必须申请国家助学金吗?

答: 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申请国家助学金,主动利用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学业;同时,也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问: 认定等级为比较困难,可以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吗?

答: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依据上级拨付的国家助学金总额度,分为4000元/年、3500元/年、3000元/年三档,分别对应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的学生,不可跨等级申请。若学生的困难认定情况发生调整,其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和金额也相应调整。

问: 什么时候进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答: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秋季学期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启动相关工作,届时将在校园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发布评审通知。

问: 学院公示的国家助学金等级名单就是最终的结果吗?

答: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将评审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经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形成最终结果。

问: 国家助学金是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吗?

答: 为保证同学们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共发放10个月。出现违规违纪、休学退学等情况,将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

附: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