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推进“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展开

06.07.2015  10:5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6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26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内部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推进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内容主要涵盖六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二是宪法、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及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等普法重点宣传情况;三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五是依法治理与普法相结合情况;六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及创新情况等。
  检查过程中,将分自查自评、核查督导、迎接检查三个阶段,采取听、看、查、议、评等5种方式进行,同时对照《区县园林绿化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百分标准》、《局行政执法部门“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百分标准》、《局其他部门“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百分标准》等三套标准逐项进行打分。一是听。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了解领导干部及职工对“六五”普法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二是看。主要是查看被检查单位“六五”普法资料是否齐全并建档,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法治宣传阵地是否发挥作用,法治文化建设是否稳步推进。三是查。按照条块分开的要求,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核查。四是议。召开座谈会,了解被检查单位“六五”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创新程度、获奖情况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将依法治理与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五是评。根据核查督导情况,对照检查标准,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评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