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检所组织对我市50座以上(含)客船进行专项检查

19.09.2014  21:06
      按照市地方海事局工作要求,为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技术性能良好和安全适航,船检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对我市50座以上(含)客船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定于9月10日至25日,对我市50座以上(含)客船进行一次附加检验,专项检查船舶的船体、轮机、电气及消防救生设备的技术状况,督促游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