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为50名农民工发放执行案款68万

16.05.2019  16:50
  通州法院执行局群体性案件团队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深入挖掘执行线索为原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1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款128万元。5月15日下午是为第二批申请执行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50名农民工发放案款共计68万元。

  由于经营不善,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去年11月份出现停产停业,但是对于100余名农民工8月份至11月份的工资却未付清。在追讨工资未果的情况下,员工们陆陆续续到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文书生效后,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未支付员工们的工资。

  2019年1月份至3月份,通州法院收到刘某某、王某某、于某某等百余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鉴于该案为涉民生、涉群体案件,收到案件后,通州法院执行局群体性案件团队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是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网络查控系统反馈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名下银行账户也已经被外地法院冻结。另外,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厂房及机器设备已经被其他法院查封。由于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之前是生产食品及给便利店配送食品这一经营特点,群体性案件实施团队当即决定转变执行方向,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高管也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深入挖掘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方面的财产线索。由于被通州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公司监事陈某某主动来到法院,向通州法院说明公司欠资情况及对外享有的债权情况,同时还提供了其公司对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证明材料。当天下午,通州法院执行局干警赶往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公司进行核实,并向该公司发出协助履行通知书。但是,该公司未在执行异议期内向通州法院提出异议,也并未协助通州法院将案款转入通州法院银行账户。鉴于该公司拒不协助执行的行为,通州法院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被通州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第三人北京某连锁便利店公司主动联系通州法院,表示愿意协助通州法院执行工作,并将被执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共计人民币128万元分两次转入通州法院指定银行账户。

  5月15日下午两点,50名申请执行人陆续来到通州法院第二审判区第二法庭。通州法院执行法官对案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在提供劳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企业并且要签订劳动合同,发现企业有拖欠工资的行为要合理收集证据并及时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通州法院执行法官逐一确认申请人身份、并让其在案款发放手续上签字。申请人办理完领款手续后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对法院的办案效率给予高度赞扬。至此,对于原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100余名农民工追资执行案件,通州法院全部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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