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区治违停15分钟巡查一次

10.05.2018  23:08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已于5月1日实施。据了解,全市已启动停车综合治理行动,将在各区分阶段推进实施,目前东城、西城已经率先开展停车秩序整顿,合理施划停车区、禁停区、限停区,加大执法频率和执法力度。

  率先启动停车治理东西城设置禁停区

  根据《条例》“推进停车区域治理”的要求,本市停车治理工作将“点、片、面”结合,先从点开始重点突破,进而分片、分区推进,最后连片成面。停车资源最紧张的西城、东城率先启动相关工作。

  目前,东西城已启动二环路内主要大街和公共空间停车秩序整顿,合理规划地面停车区域、设置禁停区和限时停车区、规范标线标牌,推进电子收费、加大执法频率和执法力度。在中心城区,结合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将选取典型试点和片区,同步开展停车设施规划、电子收费和执法工作。

  为加强停车执法,交管部门组建了专门的静态交通秩序管理队伍,加大巡查频率和强度,核心区力争15分钟巡查一次,做到“违法停车必罚,严重违法必拖”。

  同时,扩展禁停标志、标线的覆盖范围,对违反禁停规定的车辆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高限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交管部门将整合重点道路街道、治安等部门监控探头,增加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功能。

  公安交管、城市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价格、交通、税务、治安等各部门将对黑停车场整治、私装地锁、乱收费、破坏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同时,共同建立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将停车设施建设单位、经营单位、停车人等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严重的可公示、惩戒。

  路外停车场推广电子收费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2019年1月,东城、西城和通州将率先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2019年7月,中心城区的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将全面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2019年11月,新城地区和生态涵养区也将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与此同时,收费将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此外,《条例》还提出“引导停车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从事停车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未来,本市路外公共停车场也将推广电子收费,建设停车诱导系统。一方面,停车人获取停车信息将更加方便;另一方面,类似高速路ETC一样的“无感支付”将在越来越多的停车场实现。

  共享停车将出专门指导意见

  市交通委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35个配套的制度、标准、程序及机制,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这些制度都将于1年内全部出台实施。

  例如将出台关于“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的具体办法,停车人在划定的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可以按照居住停车价格付费;研究制定错时共享停车的具体办法,指导公共建筑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有偿使用;以及在停车矛盾突出的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区域、泊位的具体办法。

  据了解,为解决居民停车难,本市将结合“街巷长”制度,由街乡镇政府组织协调停车泊位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停车自治和居住停车机制。(来源:法制晚报 ) 【编辑:曾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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