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实践与思考

25.01.2018  00:21

  为全面提升首都公共文化服务水平,2015年北京市启动了首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2017年通州区获得第一批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资格,通州区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发展,力争建成网格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序的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一、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基本情况
  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标准包括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资源整合和首都特色等七个部分,通州区对标创建标准,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发展。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1+6+15”的组织机构模式。“1”是指一个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30家相关部门和15家乡镇(街道)。“6”是指6个专项办公室,“15”是指在15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创建示范区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出台系列文件,建立了制度保障。区政府出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7〕1号),并出台了通州区“3+3”系列公共文化政策配套文件,从创建规划、步骤、标准等多个方面对创建工作做出了说明。相继制定了《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通州区公共文化评估体系工作手册(试行)》、《通州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过程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文件,为示范区创建工作奠定了制度保障。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查找创建短板。依据《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相继对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情况进行了普查;对全区文化设施资源情况进行了统计;对全区文化组织员队伍进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分别形成了自查分析报告。充分掌握了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文化资源现状。
  四是组织专项培训,开展学习交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对全区相关创建单位进行辅导,解读创建内容、分析创建指标,提出创建建议。开展交流学习工作,先后到朝阳区和东城区学习考察创建工作,汲取成功经验。
  五是明确创建需求,对接市级资源。以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班对接工作为抓手,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推动优质文化资源入驻北京城市副中心,提高北京市对通州区文化建设的指导与帮扶力度,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示范区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设施建设不足
  目前,全区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与城市副中心建设标准、示范区创建标准以及群众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综合型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置不足,辐射不均衡,布局上没有充分考虑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等因素。二是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不足。镇级、街道级文化中心,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数量和面积与标准相比差距较大。三是老旧小区设施用地、土地性质等问题制约了已有建设的改扩建。拆迁地区的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没有及时跟进,新建小区配套设施移交率低,制约着全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文化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全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单一,优质文化资源稀缺,与群众文化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是服务形式陈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能力不足,数字化服务能力相对滞后,整合社会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足,无法及时适应时代需求,提供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对应服务。二是高雅艺术形式、剧目、人才等资源匮乏,优秀文化资源没有常态化的融入到全区的文化建设中来,无法全方位的满足群众的文化审美需求。
  (三)资金、人才保障能力亟待提高
  全区现有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与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文化人才队伍的培树能力和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示范区创建所需资金投入量大,且需持续性投入,资金缺口较大。二是基层缺乏专业性文化管理员和专职文化组织员,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均为兼职,严重制约了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发展。
  三、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建议
  对照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各项指标,按照“全面达标、重点突破、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大运河文化产业带建设,全面推进创建达标工作,扎实做好下阶段创建工作。
  (一)补齐短板,完善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立足于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依据城市副中心文化设施规划,完善全区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一是深入挖掘整理通州古城历史文化,依托“通州古城”、“张家湾古城”、“都县古城”、“路县故城”4大古城片区,打造出运河文化核心区、运河文化聚集区、运河文化外延区和运河文化起源区4个文化景观区域,将通州文化、北京精神和中华元素熔铸到城市建设中来。二是高标准建设歌舞剧院、运河图书馆等一系列综合型公共文化设施,形成“西有国家剧院、东有歌舞剧院,西有北京文化中心、东有运河图书馆”的格局,进一步保障群众进行艺术鉴赏的文化权益。三是完善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共享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全面保障群众能通过公共文化设施参与文化活动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激发活力,改进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
  大力培育精品意识,培育运河文化精品,为文化精品的创造、生产营造良好的环境。一是深层次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在继续举办“书香通州”活动的同时,改变以往的传统模式,延伸触角,掀起“读书热、心房暖”的新态势。二是高水平举办运河艺术节,融入国家及市级优秀文化资源,向群众提供思想性、艺术性、光赏性相统一的传统品牌活动。三是繁荣“通州味”文化精品创作,编辑出版“浅谈通州味”、“运河文明论文集”等文学著作;组织以“通州味”为主题的文艺精品创作,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群众喜欢听、愿意看的文化产品。
  (三)推进发展,创新文化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坚持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家,大家办”的原则,将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运行方式由政府“独唱”,转变为政府和社会“合唱”。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文化机构决策、管理、运营、监督各个环节,建立试点,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基层文化设施和人员管理及运营。二是整合设施资源,启动公共文化配送服务、公共文化数学服务两大平台建设。构建公共文化云、公共文化信息智能服务终端、公共文化数字流动站等数字化传播载体,有效整合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海量文化资源。三是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文图两馆的总分馆制,以区文图两馆为总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为分馆,村和社区综合文化室为基层点,搭建三级总分馆制架构,启动试点工作,强化供需对接,提升服务效能,让百姓足不出村和社区就能享受到丰富的精神食粮。
  (四)增加投入,全面聚焦人才保障工作
  全面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精神,以及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指导标准,增加文化投入,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全区公共文化干部、群众文化组织员和文化志愿者三支人才队伍基础数据库,建立人才培养档案。二是通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群众文化组织员培训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将保障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全区文化干部和组织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文化干部一专多能的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建立专家智库,聘请公共文化管理、文化艺术等领域专家,建立以公共文化服务为主体的专家智库和地方文艺人才信息库。(通州区文化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