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培养高层次人才——《北京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07.01.2015  10:0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 40 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 45 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使用效益。2014 年,学校在总结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五年来的资助情况并结合财政部、教育部 2011 年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通知的精神,对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与调整。

新方案更加重视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求形成稳定的、持续的资助体系,对 40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在科研方面给予 5 ~ 10年的支持,培养一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候选人,培育一批新的学科方向带头人。同时,继续保持对交叉学科、基地建设及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支持。新方案已于 2014 年试行,并将在征求意见后正式实施。

基本科研业务费全新资助体系

新修订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确立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稳定持续的资助体系,形成了“四大类、十四小项”的资助格局,重视基础研究、交叉研究、前沿研究、国际合作研究,进一步推进基地实体化建设和科研团队的培养,全面覆盖青年人才的培养。2014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确立四大类项目类型,分别为:人才类项目、团队基地类项目、基础类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人才类项目包括“新教师资助计划(TP-A)——新教师资助计划第一期(TP-A1)、第二期(TP-A2)、第三期(TP-A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TP-B)”、“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TP-C)——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一(TP-C1)、奖励计划二(TP-C2)”;团队基地类项目包括“研究平台建设发展基金(BD-A)”、“科研团队建设基金(BDB)”、“交叉学科助推基金(AS)”;基础类项目包括“博士生科研基金”、“基础研究资助基金(BR-A)”、“精品文科、特色理科资助基金(BR-B)”、“学术活动资助基金(BR-C)”;国际合作类项目包括“国际合作资助基金(IC)”。

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培养

青年人才的成长与培养质量与我校未来的科研水平息息相关。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类项目打通了青年教师从入校到成长为科研骨干、获得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的整个过程,全面覆盖青年科研人才从博士毕业入校、到培养优青、青年 973,再到杰青、长江学者等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成长过程。

新教师资助计划(TP-A)

新教师资助计划第一期(TP-A1)”作为新入校教师的科研启动基金,支持新入校教师在原有科研基础之上,尽快确立自己的科研方向。资助额度为理工科 5 万元/ 人,人文社科2 万元/ 人,研究期限1 年。其申报的基本条件为:(1)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实验技术岗四类岗位人员(含教师博士后);(2)申请当年1 月1 日未满35 周岁(含)。从“第一期(TP-A1)”资助项目中遴选结题进展情况良好的教师给予“第二期(TP-A2)、第三期(TP-A3)”持续资助,继续巩固支持其科学研究,资助比例逐年递减、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不变。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TP-B)

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学校培养优青、青年 973 等杰出人才,设立“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TP-B)”资助项目,以不同方式和渠道从全校遴选出优秀的青年科研人才(每年资助不超过 10 人),资助额度为理工科 40 万元 / 人 / 年 , 人文社科15 万元 / 人 / 年,给予 3 年持续、稳定的资助,使其在某一科研领域能够脱颖而出。特别倾向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的合作研究。

  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TP-C)

为加大对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青年科研人员奖励支持力度,设立“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TP-C)”资助项目。“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一(TP-C1)”资助当年获得优青、青年 973 的青年教师,支持鼓励其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向更高层次人才如杰青、长江学者等冲刺。资助额度为50万元/人/年,执行期为3~5年,采取 3+2 的管理模式,执行 3 年后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合格的延续支持,不合格的停止资助。“青年拔尖人才奖励计划二(TP-C2)”资助当年获得杰青、长江学者称号的杰出科研人才,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100 万元 / 人,执行期 3 年。

人才类项目的资助体系实现了青年科研人才年龄全覆盖:新教师资助(28~30 岁)为扶持性、小额择优滚动资助;青年拔尖人才计划(31~35 岁)为竞争性选拔的大额连续资助;青年人才储备计划(35~40 岁)是对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科研人才的补充资助。其愿景是希望广大青年教师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才类项目”的资助,从确立科研方向、产出优秀科研成果开始到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竞争,再到成长为获得优青、青年 973、杰青、长江学者等更高层次人才项目的资助。


(转自《北京科技大学校报》第1153期第2版)

(责编: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