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农业局绩效任务半年完成情况

06.07.2018  17:21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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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按照市人大统一安排,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简易修订。

任务目标

形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简易修订建议,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按照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简易修订工作。主要开展工作:

参加市人大法制办、农村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组织召开的工作部署会;召开了局系统内部会议,组织研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简易修订建议并进行了多次完善;按要求将简易修订意见报送市人大农村办及市政府法制办;参加了市人大法制办、农村办组织召开的座谈会议,配合完成简易修订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目前该《办法》于2018年3月30日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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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继续调减退出高耗水作物。

任务目标

调减小调减小麦生产面积1.8万亩。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上半年工作重点是做好已播作物的田间管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8年农业结构调整相关工作。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结构调整工作。2月5日召开了春管春耕暨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按照市农委《关于调减2017-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要求,继续调减退出高耗水作物小麦种植面积。二是下发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农业部门开展农业结构调整。6月份,我局印发了《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 年北京市三夏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农发〔2018〕125号),对调减小麦生产面积作出明确要求。三是与气象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为生产者提供气象信息。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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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开展农田生态景观建设。

任务目标

1.印发指导意见。2.组织开展全市生态景观田建设,创建示范点5个。3.开展农田观光季相关活动3次。4.开展相关培训3次。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印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大力推进景观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京农发〔2018〕116号)。

完成房山天开花海、房山娄子水、大兴魏善庄、顺义赵全营、顺义大孙各庄5个生态景观示范点的种植,形成较好春季景观效果。

开展农田观光季活动1次。4月25日在房山天开花海举办了农田观光季启动仪式暨天开花海油菜花节。向市民推介了12个农田生态景观示范点。

举办培训1次。4月在房山区韩村河镇开展了农田生态景观建设技术培训,培训51人次。介绍了冬油菜的种植要点、宿根花卉在农田裸露地覆盖中的应用、农田创意图案的常用构建方法、农田护坡缓冲带的构建与管护方法等。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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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推进蔬菜基质化生产模式,促进蔬菜产业绿色、优质、高效生产。

任务目标

  1. 集成4套蔬菜基质化生产技术模式;
  2. 建设15个示范基地。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制定蔬菜基质化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实施方案,组织专家研讨,优化并确定实施方案。

2.开展蔬菜基质化栽培模式研究与集成:引进并改良新型基质栽培槽、基质栽培灌溉设备;开展基质栽培高品质番茄品种筛选;开展高效施药技术优化试验;开展营养液回收及检测分析技术研究。

3.初步集成3套蔬菜基质化生产技术模式;启动蔬菜基质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1次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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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推进畜牧饲料生鲜乳行业规范管理

任务目标

1.制定2018年全市生鲜乳、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制定2018年全市饲料、生鲜乳、草种质量安全监测计划。3.组织各区开展专项整治和监测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一是印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京农发〔2018〕号),并根据通知要求,完成前两季度生鲜乳监测计划,完成农业部生鲜乳专项监测工作、农业部《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和北京市监测任务,上半年农业部及北京市生鲜乳监测样品合格率100%。

二是印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京农发〔2018〕95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各区及时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三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18年北京市饲料、草种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方案》。

完成2018年上半年草种质量安全监测,共抽取4家企业30个样品,目前正在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及其他植物种子指标的检测工作,将于7月底拿到检测结果。

对饲料质量安全实行新的监测模式,组织检查了43个企业,其中顺义区34家、密云区9家,本次共抽取顺义19家、密云7家企业52个样品,包括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由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对饲料质量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中。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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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继续推进农业“调转节”。

组织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创建6家以上。

任务目标

组织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创建6家以上。

截止6月底完成情况

围绕休闲渔业示范场创建活动计划,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结合北京特点制定《2018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认定标准》、《评分表》及《实施方案》,并向各区下发《关于继续开展2018年北京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各区渔业主管部门根据《2018北京市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创建单位按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各区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对创建单位进行创建指导和规范管理。

收集掌握各区争创活动计划,初步确定争创建设企业名单(渔业重点区不少于1家,全市6家以上)。目前全市拟申报企业8家,我处组织人员对拟申报休闲企业进行实地察看。

年度任务

序号

7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净化、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任务目标

1.制定2个工作计划:《2018年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和《2018年北京市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等5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 以上。3.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制定《2018年北京市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京农发[2018]82号)和《2018年北京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京农发[2018]25号)。

2.全市强制免疫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2925.06万羽次,家畜口蹄疫286.98万头次,小反刍兽疫22.17万头只;羊布病12.56万头只;狂犬病19.1882万条。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149749份次,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大于70%,具有较好的保护力。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原学监测182572份,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疫病普查、紧急流调、专项流调、定点流调等工作,摸清我市疫病状况。

3.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共产地检疫动物1.12亿头只羽,检疫动物产品65.33万吨,屠宰检疫畜禽958.58万头只。出动执法人员14726人次,组织执法活动5432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2件,罚没款总计164.17万元。公路、航空监督检查进京动物1722.83万头只,动物产品21.79万吨。

4.强化应急管理。开展群众举报通州区饲羊异常死亡突发事件的调查,排除发生动物疫情的情况;开展布病阳性牛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签订2018年度动物防疫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动物防疫责任;6月10日至13日,组织完成农业农村部检查组对北京市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检查工作。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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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落实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认真完成民生实事第19项任务的协办工作。

任务目标

1.制修订10个农业相关标准,完成100家市级优级标准化基地复核及新建基地评定,市级建设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标准化示范基地。2.推进本市“菜篮子”产品“三品一标”覆盖率达到65%以上。3.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本市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4.圆满完成民生实事第19项任务的具体协办工作。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制定下发了《2018年农产质量安全工作意见》(京农发〔2018〕93号)、《2018年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计划的通知》(京农发〔2018〕60号)、《2018年北京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京农发〔2018〕92号)以及《2018年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京农发〔2018〕95号)、《北京市2018年“三品一标”工作实施意见》(京农发〔2018〕111号),并组织落实;完成《北京黑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品种》等12项农业地方标准制定及报批;组织各区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自评等;开展调研、筛选,确定市级建设的5家全程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督导,通州、延庆等区已召开创建工作全区部署会;组织开展“三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对其中85家企业不规范行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印发《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定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改革过渡期间的北京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完成了季度监测计划,截至目前蔬菜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9.6%、畜禽产品为100%、水产品为99.0%,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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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组织做好冬奥食材总体供应保障工作,针对冬奥餐饮工作要求高、规模大、区域广、供应链长的特点,做好食品原材料供应保障和配送工作,特别要针对冬季反季节蔬菜种植和运输难点进行研究,尽早遴选食材供应基地和企业,确保食材供应稳定充足安全。

任务目标

制定冬奥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遴选标准。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按照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工作要求,结合冬奥会农产品供应需求和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冬奥会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遴选标准制定调研与起草、研讨工作,完成了《蔬菜生产基地准入标准》、《畜牧业(猪、牛、鸡、羊)养殖基地准入标准》、《水产(鳜鱼、鲈鱼、鳟鱼)生产基地准入标准》初稿。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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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及安全监管工作。

任务目标

1.指导各区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2.完成北部7区平原地区农业生产领域清洁取暖工作。3.指导各区加强农村能源工程设施台账管理、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印发《北京市2018年农村能源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农发〔2018〕64号)和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通州区“4.21”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2.印发《2018年北京市农业生产领域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指导意见》(京新农办发〔2018〕2号)及技术推荐手册;3.组织召开2018年全市农业生产领域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4.更新农村能源管理台账,开展1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赶集下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期太阳能公共浴室安全培训。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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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1.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7.5%;推广绿色防控及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切实降低全市化肥、农药用量。2.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

任务目标

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利用率提高到37.5%;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蔬菜植保专业化防治服务面积达2万亩;绿色防控物资可补贴对象数达到4万个,可补贴面积50万亩。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示范推广耕地质量提升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蔬菜上推广有机替代物化技术6.73万亩、配方肥专用技术3万亩,在玉米上推广缓释肥一次性施肥物化技术2万亩、配方肥专用技术8.2万亩,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实现减肥增效。

建立“北京市农药减量使用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召开“2018年北京市农作物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工作暨蔬菜植保专业化服务体系启动会”对“管理系统”使用进行了培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北京市农作物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技术集成与推广项目”4家专业化服务组织名单。通过减药系统实现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双向选择和服务对接,服务覆盖面积2万亩。依托“减药系统”为补贴对象开具处方;绿色防控物资可补贴对象数达到44264个,可补贴面积567106.25亩。

配合市环保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1797个;制定农用地土壤质量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方案;完成农产品协同调查点土壤样品和农产品采集、流转与制备工作;完成测试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案制定、测试能力验证工作。完成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基本情况调研,筛选并设置市级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长期动态监测点610个,正在组织进行610个监控点样本的采集,同步启动了土壤中重金属和部分有机污染物跟踪监测。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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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农村厕所改造、垃圾分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废弃物处理。

任务目标

1.指导各区开展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农业生产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2.开展畜禽粪便治理和综合利用,2018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3.巩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成果,通过粉碎还田、制作青贮和黄贮三种基本模式实现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98%左右。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指导各区开展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推进畜禽粪便治理和综合利用,一是印发《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农发〔2018〕11号)、《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2018年北京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函〔2018〕7号),召开2018年畜牧业重点工作计划座谈会,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整理统计各区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三是编写《北京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北京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我市“十三五”时期畜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评审。四是印发《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农发〔2018〕104号),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各区畜牧、环保部门检查评估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实施整改。召开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年底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

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通过粉碎还田、收集打捆等方式推进全市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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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任务目标

  1. 健全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台帐。
  2. 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大气污染排放监督检查。
  3. 对尾气污染排放控制装置进行试验。
  4. 购机补贴政府采购拖拉机及收割机达到国三以上标准。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 制定计划,指导各区开展工作。市农业局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加强非道路移动农业机械排放监管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要求摸清底数,开展污染物控制技术的研究。在三夏农业机械集中作业时期,下发《关于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化生态服务保障和农机作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三夏作业农业机械的排放监管作出具体要求。
  2. 严格检验,了解各项数据。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在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在三夏开始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在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的通知》,督促各区健全农业机械台帐,做好包括尾气烟度在内的各项安全技术检验。截止到6月20日,全市检验拖拉机1432台,检验率58.2%,检验联合收割机294台,检验率43.3%。
  3. 部门联动,加强沟通交流。市农业局与市环保局积极沟通,主动配合,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市环保局就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管理现状,执法检查等问题进行了座谈,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三夏期间,联合市环保局赴大兴区进行了农业机械排放的调研和检查工作,初步了解农业机械的排放情况。

4.引进技术,进行尾气控制试验。就农业机械尾气控制,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农业机械尾气控制装置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研究。引入部分尾气控制装置,进行控制效果试验。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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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测工作

任务目标

1.制定《2018年度北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2018年度北京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2.组织相关单位和各区落实上述两个计划内容。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2018年2月12日下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北京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京农发〔2018〕29号);2018年3月8日下发《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北京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京农发〔2018〕37号)部署了全年的抽检任务。第一季度完成60批动物产品抽检,全部合格;完成56批兽药抽检,对于2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向相关区下发查处通知,均已完成查处工作。第二季度完成59批动物产品抽检,全部合格;完成119批兽药抽检,对于3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向相关区下发查处通知,目前正在调查中。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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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农业局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宣传及协调

任务目标

1.组织开展农业局系统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2.在“北京农业”,公众号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相关知识。3.制作气象灾害的防范与自救宣传折页。4.根据气象局预警,及时向各区农业部门发布大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及灾害及预警。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按照市政府督查室、绩效办的要求和农业局领导指示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市农业局应急处积极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各项有效促使,加强5.12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强化汛前培训等工作,力争把农业自然灾害减小到最低,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是组织开展农业局系统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已“安全第一,共创农村应急管理新格局”为目标,市区两级农业系统相关单位在房山举办活动,采用专家咨询、实物展示、展板介绍、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针对犬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常见植物病虫害防控要点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大类2万余份。二是组织开展全市防汛工作培训会。5月31日,市农委产业发展处、市农业局应急处联合举办了全市农业信息员培训班。会上市防汛办、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分别就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防御、2018年防汛工作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及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进行培训。通过本次培训提升了本市基层防汛人员能力。三是在北京农业公众号上发布“北京正式进入汛期,农业系统防汛动员培训开起来”等多条工作信息。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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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完成全年15万亩深松整地作业,

任务目标

全市完成15万亩深松整地,补贴标准50元/亩,共补贴750万。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市农业局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深松整地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完成深松整地10.2万亩,其中房山区1.287万亩,大兴区1.295万亩,怀柔区4.01万亩,延庆区1.92万亩,平谷区1.68万亩。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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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继续建设1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组织开展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整体科技水平与竞争力。

任务目标

1.组织研发新品种、新技术150项。

2.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组建果类蔬菜、叶类蔬菜、食用菌、粮经作物、西甜瓜、生猪、家禽、奶牛、观赏鱼和鲟鱼鲑鳟鱼等10个创新团队,聘任首席专家10人,岗位专家164人,综合实验站长52人,农民田间学校工作站站长175人;

2.组织开展新品种选育、新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农民培训等工作,选育新品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260项,培训农民14000余人次。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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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任务目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申报2019年转基因重大专项。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及时关注农业农村部网站,与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高新技术处相关负责人电话沟通,了解2019年转基因育种重大专项立项进展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未发布2019年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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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做好年度本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任务目标

及时撰写并提供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月、季度、半年、年度报告。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二季度完成了每日全市20家联网批发市场蔬菜、畜禽、水产、粮油、水果五大类农产品市场价格、上市量基础数据的采集,新增数据100万条以上。通过短信平台提供行情信息50条,通过市场信息微信号提供市场动态分析20篇;完成了4月、5月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报告;完成了2018年一季度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报告。

上半年完成了每日20家批发市场5大类农产品价格和上市量数据的采集,累计新增数据200万条以上。累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行情信息100条以上,通过市场信息微信号发布市场动态分析29篇。完成了1、2、4、5月市场监测报告,完成了2018年一季度市场监测预警报告,以及2018年二季度蔬菜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报告。

年度任务

序号

20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年度任务

强化农业执法监督,加大农资打假力度,规范农业执法行为

任务目标

1.完善、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2.深化“绿剑行动”,组织农资打假活动,全市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3.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案卷评查100件以上。

截至6月底完成情况

  1. 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绿剑行动”,围绕保安全、保平安,在“五一”、“三夏”、“春耕备耕”等重要时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系列“绿剑行动”农业执法活动。据统计,截至六月底,累计组织执法活动7572次,出动执法人员13295人次,检查门店(单位)8479个次,印发宣传材料13.84万份,新闻媒体报道91次,作出行政处罚551件次(其中简易程序392件次,一般程序159件次)。
  2. 完成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平台2018年度新增培训课件上传工作,并做好平台的日常维护。截至6月底共新增上传课件16个,累计时长约13小时。
  3. 组织开展2018年度“农法知识问答”系列活动第一期“《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专刊。
  4. 组织完成2018年度市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报名工作,累计报名人数169人。
  5. 完成一季度农业法治工作总结督导,对全市农业法治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京民执罚﹝2018﹞38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京民执罚﹝2018﹞29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