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有”照亮百姓美好生活愿景

03.05.2018  22:29

      作者:本报通讯员陈以勇
      来源:中国财经报发布时间:2018-05-03
      年初围绕本年度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预算资金522.05亿元,在第一季度就将超过76%的资金拨付到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出进度考核机制、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等财政监管措施也如影随形般地延伸到各个民生实事项目……今年以来,面对北京市财政局在民生工程上“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的新气象和新作为,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监督重点的一些市人大代表禁不住称赞“厉害了,这财政”。
  财政有力度,民生有温度。据北京市财政局研究室负责人介绍,面对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因素叠加造成的财政收支压力,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民生工程上把“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作为财政保障着力点,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坚持兜底线,科学建机制,提高精准性,注重可持续,全市与民生领域直接相关的各类支出在财政支出总量中的比重已经提高到八成以上,以“七有”为重点支撑的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围绕“幼有所育”着力补短板,以最强的财政扶持力度把学前学位缺口降下来。2011年以来,市级财政已投入资金115亿元,增加了800余所幼儿园、17.7万个学前教育学位和4万余名专任教师。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和水平,2018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由各区统筹安排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绩效目标为2018年预计新增幼儿园学位数量3万个,常住人口入园率不低于71%,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不低于75%。积极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行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保教费收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等“一视同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补贴生均公用经费、补贴租金等方式,鼓励开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保障其良性运行。对公办性质非教育部门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按最高每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扩大学位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租赁场地扩大学位的给予最高每平方米每天5元的租金补助。把“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作为市级重点支出向社会公开,确保政策、资金等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围绕“学有所教”着力促公平,以加长的财政政策杠杆把教育资源失衡扭过来。2017年,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上投入资金259.1亿元,2018年,围绕加快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安排资金268亿元,重点是调整优化中小学示范性学校布局,加大对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和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差异化发展,以城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推动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更加契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越往基层、越是边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原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以每月补助最低1400元、最高4000元的激励机制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发挥了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的作用。
  三是围绕“劳有所得”着力促增收,以差别化的分配激励措施把重点群体收入提上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8个方面27条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措施,促进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基层一线带头人7类居民增收。其中,通过每两年评选一次“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全市已有432名技师、高级技师获准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在重点行业领域建成了120家市级首席技师工作室。
  四是围绕“病有所医”着力破壁垒,以“六统一”的城乡医保制度把医疗保障底线兜起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并将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救助、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积极推进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和设立医师服务费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2017年共节约医药费用67亿元,使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得到了改善,妇幼等部分短板专业强化了发展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和落地,城乡居民享受到了更多的就医便利。
  五是围绕“老有所养”着力探新路,以多元化的财政投入方式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起来。近3年围绕养老服务投入33.81亿元,按照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乡落实、社区参与的需要,将80%以上的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进行下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养老照料中心最高可享受450万元补贴,并设立了首期规模为16亿元的养老产业基金,积极运用PPP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全市建成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08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380家。2018年,市财政支持16个区分4类开展试点,在西城、丰台、石景山开展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密云、平谷等9个区开展农村养老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在通州开展城市副中心养老服务体系示范试点,在东城、朝阳、海淀深化“医养结合”改革试点,同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着力打造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推进、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六是围绕“住有所居”着力抑投机,以最理性的引导保障机制把人文宜居情怀融进来。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筹资支持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并注资100亿元支持成立北京保障房中心,发挥该机构在全市统筹公租房投融资、建设收购、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市级统筹、区级联动、市场参与所形成的合力,全市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49万套,并完成了17.5万户棚户区改造和5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任务。积极探索和破解为老旧楼房加装电梯的难题,对电梯购置及安装费用按照每台24万元给予补贴,对因安装电梯产生的管线改移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2018年在全市开工400部以上、完成200部以上。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把农村住宅改造与传统村落保护结合起来,整村保护修缮试点可按照院落房屋修缮最高审定金额的50%给予补助,支持京郊农民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人文宜居之所。
  七是围绕“弱有所扶”着力遮风雨,以最特别的关爱帮扶政策把公共财政阳光照过来。市财政统一出资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的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有7.5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受益,累计理赔金额2550.87万元。出台普惠型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利制度,惠及17.08万名生活困难残疾人、17.96万名重度残疾人,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搭建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体系,向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弃婴发放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每人每月1800元补贴,向贫困家庭重病儿童和残疾儿童发放每人每月720元补贴,推动儿童福利与保护从以前重点服务孤儿、弃婴,扩展至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打拐解救等各类困境儿童,未来还将全面服务全市280万名常住儿童,让每一个孩子在政府与社会关爱援助之手的呵护下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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