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06.09.2017  02:53

各从业人员:

现将2017年9月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月12日。

2、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

网上报名后,未提交材料进行资质审核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楼206房间进行现场资质审核。

未进行资质审核将影响您参加考试。

3、首次报名考试的考生,需进行资质审核。

参加补考的考生,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进行资质审核。

首次报名后,未参加过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均按补考处理。补考人员只需网上报名即可,无需进行现场资质审核。

4、考试时间:9月22日(周五)。 

考试级别:初、中、高级别

考试地点: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礼士胡同41号。

考场分配见现场通知。

二、报名及考试流程

从2012年4月20日起,我局启用北京市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届时不再开展现场报名工作。凡报名参加鉴定考试的从业人员应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快捷通道栏--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 www.bjppb.gov.cn )进行注册,详细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新建并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节点,携带打印的《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企业信息等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详情见—人事人才栏—《北京市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办法》),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楼206房间进行现场资质审核;

3、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情况,通过者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书;

4、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统一考试;

5、请考生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6、由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咨询电话:64081646)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上报有关考生信息,并发放证书。

7、请参加2017年度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资格考试鉴定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鉴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基本文化程度,并符合下列各级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发行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发行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根据不同级别的申报条件,对照自身条件,若符合相应申报级别,须提交考试申请表格和照片及以下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3、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原件;

4、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5、申报人所在发行公司的由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初级申报者不用提供);

6、申报人的相关工作资历证明(申报中级〈含中级〉以上者提供);

7、申报人的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中级者提供);

8、申报人的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高级者提供);

9、申报人的高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升发行师者提供)。

申报初级者准备1、2、3项,申报中级者准备1、2、3、4、5、6、7项,申报高级者准备1、2、3、4、5、6、8项,申报技师者准备1、2、3、4、5、6、9项。

北京地区新闻出版行业的国有经营性质的出版社、报刊社、书店职工申请考试,可以不用提供4、5项。

各类新闻出版中等(含中等)以上职业学校为即将毕业的、出版物发行专业的学生集体申报中级出版物发行员鉴定的准备以下材料: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办学的证明性文件或证照的复印件;

2、申报人填写《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报人的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

4、申报人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王佳    张英涛                     咨询电话:64081646      64081636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