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内建新楼先过缓堵测试关

19.09.2014  21:01

  城里的老堵点大多位于大型办公区和商业区周边,尤其是遇到周末假日,车库进出口经常排起长龙。明年开始,这种堵点有望从源头被“遏制”——四环路以内新建、改建建筑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的项目在实施之前,新增了“缓堵必答卷”。交通部门将预测其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疏堵方案不达标者不允许建设。

  根据新发布的《北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所谓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并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评价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管理等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或改善措施。

  此举将减少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系统的影响,使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

  公共停车场动工前须“交评

  自明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内部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政府相关办理流程规定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越靠近中心城区,“考题”的难度系数越大。

  其中,四环路以内新建、改建建筑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扩建新增建筑规模超过1000平方米的项目,均须进行“缓堵测试”。中心城(四环路外)或城六区(四环路外)、顺义新城、通州新城、亦庄新城、大兴新城、房山新城、昌平新城、门城新城建筑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超过3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须加考。而怀柔新城、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新城及其他地区内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及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也需要进行“交评”。

  同时,规定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前,也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缓堵方案两年有效

  一份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建设项目概述、现状分析、规划条件、背景交通需求分析,还有建设项目交通需求分析、交通影响程度评价和改善措施方案及评价等内容。

  说得更通俗点儿,在一座新建筑动工之前,先期要回答的问题包括“项目建设产生的交通需求与交通设施供给是否匹配、项目交通生成对交通设施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出入口通行能力是否满足进出交通需求、内外部交通组织是否合理、交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

  值得一提的是,交通部门特别规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需要根据当时的城市发展和交通情况重新制定缓堵方案,才能通过审批。这就避免了一份“缓堵答卷”管10年的尴尬。

  街区规划也要考“缓堵

  办法中还规定,凡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相关办理流程规定申报审查材料。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主考官”还包括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路政、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建设规模较大、地处交通敏感地区或重点区域的项目,交通部门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未通过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照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重新修改完善,并重新申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改,改变使用功能的项目,包括规划建筑使用性质调整的项目和建成后改变原有使用功能的项目,也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当街区或功能区等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或修改时,也应参照办法进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价。

  

(摘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