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电子化 一次不用跑

15.03.2018  15:31

  继3月1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实现在“”打印之后,市住建委在工程建设领域即将推出另一项便民举措——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将实现“在家申请,在家领证”。据悉,此项措施已在我市部分备案机关试运行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情况良好,已初步具备正式实施条件。

  各部门认可意见实现数据共享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后15天之内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通常把竣工验收备案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节点,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交付使用的重要标志。对于每一个需要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单位来说,不仅时间紧,需求大,而且涉及的委办局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供规土、消防、档案等多个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

  为此,市住建委及时将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整体归类,一部分是需要建设单位自行出具的材料,另一部分就是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并着重对此花了大力气下了苦功夫。截至目前,备案环节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已全部打通,其出具的认可意见也以数据的形式全部采集共享到位。同时,数据的共享也使得备案机关需人工审查的要点范围缩小,为政府部门进一步压缩竣工验收备案的工作时限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承诺5个工作日)。

  从少跑路,到不跑路,实现在家申请,在家领证

  数据打通是难点,应用起来是关键。

  市住建委将现有的竣工验收备案系统平台及时进行了升级改造,将采集到的数据按照统一认证代码全部导入各单位名下,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名下所有的在施项目、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以及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项目等内容,都可以登录市住建委官网进行查询。不仅如此,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所涉及的相关部门认可意见数据也全部导入各自名下,只需要将名下需要备案的工程项目与部门认可意见的数据进行关联选择和确认提交即可实现申请,备案部门即时就能看到申请数据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只需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上传即可,整个过程中无需前往备案机关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备案机关“接件、受理、审查、办结”全流程随时可查,办理结果自行打印,真正实现从少跑路到不跑路,从一口进一口出(在一个地点报送申请材料,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同一地点领取相关证书)到在“”申请,在“”领证。

  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放心使用

  为了让这项措施能够顺利落地,真正让群众满意在心,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会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多渠道采集用户感受,勇于让新措施暴露问题,待问题全部妥善解决后再正式施行。已经在试点部门取得电子证照的单位也不用担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取得的电子证照,是加盖了经由市经信委认证过的电子签章,具有二维码防伪标识,与备案机关发放的纸质备案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可放心使用,重复打印也没有问题。

  “让政府的审批工作像网购一样方便”是政府工作的新要求,更是现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的改革目标,市住建委会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把用户的体验和真实感受融入到各项改革的措施当中,做好监管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