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

20.07.2018  16:03

  为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依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委会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  征求意见情况

  2018年6月15日至6月22日,《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61条。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意见》的出台是充分肯定和支持的,认为是我市优化人才支持政策的重要措施。同时,结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我们也对《意见》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措施是在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基础上,对各类住房支持政策的优化、统筹、提升,为保证政策延续性,在《意见》制定依据中增加“结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规定”。

  二是总体要求部分,将重点功能区层级范围明确为“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同时,在基本原则中,明确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  对《意见》的有关说明

  结合征求意见期间,部分网友关注的问题,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积极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人才基本居住需求。

  二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等文件要求,在住房方面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三是本市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均有支持人才的规定,各区、园区已有一定实践经验。《意见》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对人才住房支持措施的优化统筹,将为各区、园区开展工作提供规范指导。

  (二)以区为主严格制定人才认定标准

  《意见》提出了“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人才住房工作原则。《总规》明确了各区、园区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故《意见》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三)人才住房支持政策的定位和管理

  《意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租购并举、以租为主;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原则,就近解决人才居住生活需求,聚焦符合条件人才的职住平衡,并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没有任何投机和投资空间。

  一是,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并按照本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一般规定执行。

  二是,人才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筹集的房源,面向园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专项配租或配售,并在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三是,我市将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

  (四)人才住房不会影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就要求我们把持续推进经济发展与持续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两者良性循环。新时期,首都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是服务首都核心功能、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住房支持,有利于服务于“四个中心”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7年-2021年的五年,综合考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以及无房刚需家庭等多层次需求,全市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进一步加大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其中共有产权住房25万套、租赁住房50万套,继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50个、房源5万套,已申购项目13个、1.2万套,主要解决本市无房家庭住房刚需。2017年市政府批准的39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约321万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将陆续实现开工建设,优先满足项目周边就业人群、公租房备案家庭及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住房需求,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各区政府将解决民生保障作为政府重要职责,结合本区实际,在现有住房供应计划基础上,不断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力度。同时,结合供需实际,合理确定供应比例,在支持人才职住平衡促进区域发展的同时,确保做好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市场租房补贴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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