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的比选公告

23.03.2017  15:11

  按照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部署,2017年度财政专项《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住综字〔2014〕140号)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完成信息采集、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编制研究报告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

  二、项目内容

  (一)背景。2015年10月,我委发布《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成品交房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17号)和《关于实施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5〕18号),以保障性住房为突破口,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为切实做好全装修成品交房工作,2016年,我办确定了105个全装修成品交房第一批试点项目,与质量监管部门形成了联动机制。通过开展本专项研究,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包括对全装修工程的成本、质量、进度进行量化分析,通过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的政策建议,本专项成果将作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和其他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的参考案例。

  (二)研究内容。该专项是对2016年财政专项的延续,在去年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研究时要注意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要注意借鉴国内先进省市产业化实施的成功经验,可借鉴国外产业化发达国家的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要注重贯彻落实我市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注意将全装修成品交房工作与全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机的结合起来。

  通过持续跟踪示范试点项目,由专家团队从设计方案时期介入,对于装修全过程,对重要工作节点、施工时序、重大注意事项等按照实际项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记录并提出优化方案;通过进行全过程跟踪,从规划设计方案,到装修样板间,装修施工,后期保修各个环节和节点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案例报告。

  要选择一批项目作为示范试点,在全市树立10个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工程项目。做好对这些示范工程项目的评选、日常管理、宣传推广工作。

  (三)成果。本项目应完成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研究报告。

  完成3—4个示范试点项目完整的全装修成品交房案例集。主要包括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进度计划,关键工序控制,质量保证计划、样板间管理制度等。案例集将为后续其他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的参考,能够发挥对其他项目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专项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经费

  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人民币(12.75万元)。

  五、报名条件

  1.承担单位应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骨干技术型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联合体。

  2.具有研究分析能力,有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过政府部门调查分析或示范试点研究工作。

  3.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 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较深了解,开展相关研究有一定基础。

  4.在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方面有政策制定、规范标准编制、工程实施、课题专项编制经验者的优先考虑。

  六、报送材料清单

  1.参选函;

  2.报价单;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4.有效法人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6.参与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1-5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标准和信息化处(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4月6日下午17:00时。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人员1名,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领域专家4名。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段冠宇                    电话:66411038-815

  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天银大厦A西座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表:

  《保障性住房全装修成品交房示范试点专项

  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单位的科研实力,是否有完成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部委科技项目、国家标准规范与行业标准规范经验(25分)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0-25

  2 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现状有一定了解, 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较深了解,开展相关研究有一定基础(25分)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0-25

  3 在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式装修方面有政策制定、规范标准编制、工程实施、课题专项编制等方面有相关经验和实践(25分)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0-25

  4 针对本专项的实施方案(25分)

  较强17-25分,一般9-16分,较弱0-8分

  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