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16.04.2019  19:31

4月4日,市气象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三处处长王爱声、市司法局法制一处处长王鸿剑两位参与起草《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专家对《条例》进行系统解读。局领导,机关全体、各直属单位、各代管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各区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视频系统收听收看。

王爱声从《条例》立法背景、过程、指导思想、制度设计和主要内容、特点、实施展望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指出《条例》延续了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北京实际情况进一步发展,在强调气象防御的同时,融入了“治未病”思想,获得了立法常委会委员的高度认可。他认为,《条例》具有“引领、严谨、创新”三个特点,充满了群众观念,考虑了人民群众的诉求,还体现了改革精神,融入了先进理念,提出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探索气象保险空间等先进理念。他还介绍了法治思维四要素,建议气象部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条例》实施,进一步助力气象事业发展。

“《条例》是北京气象事业的纲领性文件”王鸿剑指出,“《条例》的出台对气象部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他重点介绍了《条例》规定的政府、乡镇、各相关部门以及气象部门的主要职责,建议气象部门有计划的推动《条例》落实。

王迎春副局长向两位专家带来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并指出报告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针对性,对于更加准确地理解《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姚学祥局长指出,要逐条研究《条例》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统筹全社会各部门贯彻落实。要通过《条例》的实施,为气象防灾减灾、科研等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北京气象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