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机关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2.02.2018  16:02

  1月26日,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召开了市直机关典型经验座谈会,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并进行经验交流发言。我委机关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委汪祖云同志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近两年来,交通委机关在委党组、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实现“十三五”北京交通发展目标,不断提高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此次市直机关典型经验座谈会,我委机关同其他全国文明单位研讨交流精神文明创建的经验做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后工作中,交通委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围绕中心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加大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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