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行动”赢得市民理解与支持 9月15日起交管部门对二、三轮摩托车违法上路开展集中整治

19.09.2014  21:31
  自8月25日在全市启动的整治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交通违法乱象净化行动以来,通过近两周的广泛宣传及点对点、面对面的告知,广大市民群众对“净化行动”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积极向交管部门支招,就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整治方式提出建议意见。北京交警再次提醒,合法上路的摩托车应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领取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同时,上道路行驶还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携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从9月15日起,交管部门将全员上路、全警执法,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向路面,会同相关执法力量,严格落实路面执法措施。 
  为及时将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查处措施及法律法规周知社会,交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深入单位、社区、学校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市民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驾驶、不乘坐违法车辆上路。宣传期间,交管、人口部门共深入1.2万个社会单位、2597个行政村、1986个居民社区、455个集贸市场,走访摸排销售门店162家。与此同时,广泛进行社会宣传,组建449支宣传小分队,通过集中宣讲、播放短片、发放材料等形式,共开展933场活动,发放168种、20余万份宣传品。在全市主要大街、重点路口及78处重点区域悬挂横幅6337面、张贴海报4万余张,共发放提示卡9.3万张、粘贴车贴2.9万张。
  在宣传告知的同时,交管部门还通过网络、122报警台、微博微信、来信来访等各种渠道,收集净化行动社情民意3751条,其中86%表示拥护支持,并对整治点位、措施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自9月15日起,交管部门将全员上路、全警执法,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向路面,会同属地公安、城管等执法力量合成作战,以全市主要大街、重点区域、重要路口以及前期摸排确定的78处重点地区为重点,对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违法行为依法全面整治。在第一波次的“集中攻坚”整治中,执法部门将瞄准侵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城市环境的违法上路车辆进行集中攻坚,重点整治:一是电动(燃油)三轮车非法运营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城铁地铁站口、交通枢纽以及农贸批发市场等重点地区非法揽客、拉运货物违法行为;二是燃油两轮摩托车无号牌上路行驶、京B号牌摩托车违法驶入四环路以内、外埠号牌摩托车违法驶入六环路以内的违法行为。对以上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中交管部门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于无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一律扣车;对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对于非法拼装车辆上路的,一律收缴;对于扣留车辆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一律不予发还。
  整治行动中,交管部门将组织交通支(大)队成立200余支执法小分队,对辖区内交通秩序乱点进行阵地值守和打击整治。同时,集中优势兵力,异地用警、兵团作战,开展区域攻坚。自9月15日起,将依次对丰台、朝阳、海淀等区县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期间,对暴力抗法、聚集滋事者,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严整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是服务首都发展、营造良好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回应群众期盼、保障交通安全的必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门主动作为、联合执法、波次攻坚、综合施策,通过此次净化行动、常态严管,使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交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非法车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来源: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