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房山两处公租房可公开申请

08.07.2015  06:16

  本报讯(记者 耿诺 实习生 孙豪)如果本身已通过公租房配租资格申请,又想租赁房山、丰台区公租房的市民,最近又多了两个选择。市住建委网站昨日信息显示,位于房山区和丰台区的朗悦嘉园、同馨家园两处公租房项目公开摇号后尚有房源剩余,现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配租。

  “先到先得”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的一种配租方式。在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区县或者业主单位就要启动配租,在满足本区家庭之后,剩余房源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可先到先得。

  这次即将按照“先到先得”程序配租的共有两个公租房项目。其一为朗悦嘉园,位于房山区长阳镇,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67套,租金区间约为每月1739元到1812元之间。另外一个同馨家园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小屯村,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02套,租金区间约为每月2983元到3485元。两处配租房源均为50平方米以上的大套型。

  公告内容显示,此次公租房配租对象主要为2015年6月30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房山区备案家庭。此外,同馨家园项目还要求配租对象为非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三房轮候”家庭。

  公示信息显示,一个家庭仅可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意向登记。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也不能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据了解,此次配租意向登记共将持续一周时间,即从今天开始到本月14日,工作时间为9时至11时,以及14时至17时。工作人员将在现场登记、并按照申请登记的顺序通知申请家庭先到先得。在申请之后,预计9月上旬可以选房入住。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还告知,这两个项目的登记地点分别为房山区阜盛东街58号院2号楼110室和丰台区小屯西路96号院1号楼2单元103室。

  据市住建委的要求,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往登记。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需加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采用“先到先得”的办法配租公租房,意味着全市公租房备案家庭终于可以跨区县选择距离自己工作单位、孩子上学学校附近的房源。他还提醒,只要符合资格,“先到先得”的公租房与摇号配租的公租房一样,租户可以申请、享受同样的租金补贴或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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