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个区县局单位纳入市委巡视范围

04.07.2015  14:32

   2015年区县和市管国企、金融企业将巡视全覆盖

  北京市全市201个区县局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市委巡视名单,今年在区县和市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两个领域,将实现巡视全覆盖。

  巡视对象

  可针对“一人一事”专项巡视

  巡视分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两种,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区县、部门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巡视力量、时间和方式,制定巡视计划。

  16个区县和掌握人、财、物等行政审批权的市属委办局被列为常规巡视对象,一届之内至少巡视一遍。

  专项巡视主要针对特定事项或问题开展巡视,不受对象类别、巡视批次和条块级别等限制。巡视办负责人介绍,专项巡视要害在“专”,要目标清晰、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可以针对全覆盖范围内的区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采取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等方式开展专项巡视;也可以将同一领域、同一行业、同一性质的单位合并巡视,集中发现倾向性、规律性问题。

   巡视措施

  可询问“两规”和在押人员

  据了解,市委巡视组巡视前将广泛收集问题,通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法检等相关部门,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多渠道收集被巡视单位情况,研判进驻后应重点关注的专项问题,锁定关键人、盯住关键事,制定具体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巡视组还可能商请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通过有针对性的询问“两规”和在押人员,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借助审计等部门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深入了解有关问题。

  在巡视完毕后,巡视组对已巡视过的区县或部门,还会适时进行回查巡视,一方面,切实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对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记者孙颖

  201个单位

  ■市委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35个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74个

  ■市级法院、检察院、群团、教育系统57个 ■区县16个

  ■市属企业事业单位19个

  巡视重点

  ■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聚焦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问题。

  ■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被提拔使用的重点人。

  ■重点发现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发现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