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职业技能鉴定站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鉴定公告

13.03.2018  16:02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北京市粮食局研究决定,由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于2018年4月组织开展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二、鉴定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三、鉴定人数 :20人,报满截止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四级(中级)的考评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本专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
1.理论知识考试于2018年4月21日9:00—11:00;地点: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
2.技能操作考评地点: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考评时间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在理论知识考试前一周左右登陆官网自行打印。
六、鉴定有关事项
此次鉴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评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评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参考教材为《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粮油质量检验员》和《国家职业标准》。
七、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此次鉴定首次使用国家粮食局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 网址 http://glj.sowin.com (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报考流程”,按时完成报名(报名过程分两步完成,缺一不可):
第一步、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务必于3月23日12:00之前自行上网报名并提交个人信息,完成在线申报,由鉴定站进行在线审核。
第二步、凡是在线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三证均为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鉴定站现场进行确认,并缴纳鉴定费。
八、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03月12日至23日12: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主楼114房间。
九、相关费用
鉴定费350元/人。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艳、蔚然
联系电话: 60240970
传真:6024097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西红门路46号(邮编:10016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北京中教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QQ:2851145352  电话:010-82792820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