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近期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执法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要求,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联合环保、园林等相关部门加大了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惩处力度。近期全市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629台,查处排放超标机械154台,建设系统依法处罚94台,其中17家单位排放超标情节严重。现将违规单位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根据《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执法情况的通报》(京大气办〔2017〕88号),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丰世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亚核通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北小营立军运输队、北京辉煌领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力天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惠民腾达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北京祥隆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基玉祥(北京)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成兴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成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排放超标机械数量超过2台(含2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以上单位均已由市、区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规进行了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特对以上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下一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继续加大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执法力度。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督促各项目做好维护保养,确保使用达标排放机械。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