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7]1421号

13.09.2017  17:27
  

  有关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能源行业协(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能源软科学研究工作,展示本市能源领域研究成果,促进能源科学决策和行业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法改〔2017〕54号)要求,我委将组织本市相关单位参加全国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我国及本市能源相关重大问题为研究对象,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提高能源工作水平、促进能源科学发展和政府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为2016年度内结题并应用、无产权争议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研究成果;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研究成果;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领域重大问题研究成果;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研究成果;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研究成果;

  (六)能源预警预测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研究成果;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

  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推荐单位包括:

  (一)北京市能源相关部门;

  (二)北京市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公司;

  (三)北京市能源行业协会和学会;

  (四)其他具有较强研究实力的单位。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材料

  (一)评奖项目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五、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成果推荐评选工作,并于2017年9月15日(周五)18:00前将申报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委能源发展处。我委将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初步评审,汇总整理后报至国家能源局。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C东座801室(邮编:100031);传真:6641081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国能综通法改〔2017〕5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1 日

  (联系人:能源处 孙璐; 联系电话:66415588-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