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家基层法院试点立案前先调解

13.03.2016  10:23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高院获悉,今后当事人在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等5个区的基层法院提起的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离婚纠纷以及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买卖、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立案前会先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据了解,去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北京法院案件量大幅上涨,去年收案总量突破60万件,今年截至2月未结案已经接近去年全部案件的三分之一,审判压力巨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法院把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确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立案前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工作和立案后开庭前的委托调解试点工作。

  北京市高院在西城等5个区的基层法院试点开展了调解程序前置的试点工作,对交通事故等5类纠纷,法院在立案前会先将纠纷委托给司法局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会依法出具法律文书;调解不成但案件事实清楚的,法院将及时裁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障;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的,及时立案移转审判庭。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王琳 FN021